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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(市、区)旅游局(文广新旅局、商旅局、旅发办),安县地管处,仙海文旅体中心:
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、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切实做好2017年度全省旅游应急管理工作,确保实现“安全、秩序、质量、效益”四统一的目标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,建立旅游应急管理体系
(一)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长效机制。各级旅游行政
管理部门要按照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、《旅游法》等法律的要求,建立健全旅游应急管理体系,积极争取政府支持,将旅游应急管理纳入当地政府应急管理体系;完善旅游应急预案,明确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;建立涉旅信息共享和假日旅游信息监测预警机制,明确预防与预警机制;建立健全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,明确处置程序与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。
(二)完善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。建立健全旅游应急管理责任制,全面完善“分级负责、属地管理、企业主体”的应急管理体制,建立落实应急管理“一岗双责”责任制,层层分解落实责任,明确职责分工,完善应急装备,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。
二、加强宣传培训,全面提高应急救援技能
(一)加强旅游应急宣传培训。深入宣传贯彻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、《旅游法》等法律法规,在旅游行业各种培训班上安排讲授旅游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知识,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公共咨询活动,发放应急宣传资料,广泛宣传防灾救护、应急避险知识技能。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全年组织旅游应急培训不少于1次。
(二)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。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旅游应急演练活动,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救援技能和知识,提升自救能力和处置能力,发现应急处置能力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进一步磨合机制、锻炼队伍,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。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全年组织旅游应演练不少于1次。
三、强化应急值守,提高突发事件预防能力
(一)严格落实值班制度。加强应急值守,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,明确值班人员责任,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、登记、交接班制度,保持通信联络畅通。市旅游局应急值班电话为:2315376
(二)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。在黄金周、小长假、汛期、冰雪天气等特殊时段,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旅游政务网、官方微博、广播电视、短信、LED屏、警示标识牌等方式和途径,及时发布景区容量、道路交通、天气以及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。
四、加强督导检查,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
(一)定期组织开展自查和督查。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对旅游应急管理的监管职责,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重点地区、重点部位、重点环节的定期抽查。督促旅游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,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。
(二)结合黄金周、暑假、小长假等旅游重点时段,联合公安、工商、交通、文化、卫生、安监、质监等相关部门,对旅游景区、游客密集场所和道路、食宿、购物场所、大型游览游乐设施、旅游车辆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,消除安全隐患。
五、加强信息上报,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
(一)加强信息报送。要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限和相关制度,及时上报工作部署、应急演练、应急培训等信息,特别是对专项活动要专题上报。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每季度上报应急工作开展信息6月3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,12月10日前上报年度工作总结。
(二)实施量化考核。我局将旅游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管理范围,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开展旅游应急演练活动前,应向市旅游局应急办报告备案,市旅游局应急办将适时开展工作指导,并将各地开展的应急演练、应急培训等工作情况作为考核依据,实行量化考核。
请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3月9日前,将《2017年旅游应急演练项目统计表》传真至市旅游局应急办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2017年旅游应急演练项目统计表
绵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
2017年2月15日
(联系人:郑晓莉,联系电话:2315376,传真:2315376)
附件
2017年旅游应急演练项目统计表
填报单位(盖章):
项目名称 |
时间 |
地点 |
参加人员 |
主办单位 |
是否与当地应急办联合举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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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 1、请于3月9日12:00前上报。
2、联系电话:2315376 传 真:2315376